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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整合所带来的相关公司业绩的提升以及政策上对股权比例的规定可以有效回避大小非解禁带来的抛压。政策上对股权比例及转让限制的规定表现在:
2005年国内A股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国资委曾发布《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以及国民经济基础性和支柱性行业中国有资本在一定时期内要保持较高的控股比例”央企股权被减持的可能性很小。
2007年7月份国资委联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示管理暂行办法》三个政策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的方式定价原则、审核程序、转让和受让方资格、协议签定、价款支付等方面做了规范性的要求。国有股股东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超过5%(股本规模在10亿股以上的为5千万股或者3%)的,需报国资委审批,未达到这一比例的则需备案。
最后,从投资机会的输理看,已具有初步注入优质资产动作的企业值得重点关注。
由于注入何种优质资产、何时注入等都取决于集团公司的内部操作,我们认为大股东旗下具有大量的优质资产及注入优质资产的预期比较明确尤其是已具有初步注入优质资产动作的企业值得重点关注。从政策推动的角度出发,下半年建议关注军工、电力、航运、煤炭和电信等行业整合过程中产生的投资机会。以下是在相关公告中有明确承诺进行整合或已开始整合进程的公司。
3)制度创新主线
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和创业板都是准备良久,蓄势待发的市场创新举措。从目前的进展看,这些创新在技术上都已经不存在障碍,只是在推出的时机上管理层反复掂量。从跟踪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推出时间表来看,上述三个创新品种中创业板准备相对充分。根据规划,创业板的推出将分为三个阶段:一是IPO规则制定,二是交易制度的规定,三是正式推出上市企业。
从投资机会来说在创业板推出初期,最可能产生较大投资机会就在于拥有创投概念的公司。也就是指一家上市公司参与风险投资或者私募投资,其直接或间接的投资对象一旦获得在创业板上市的机会,该上市公司将由此获得巨大的投资收益以增厚公司的业绩。创业投资资金一旦得到资本市场这一退出的渠道,获得的投资回报率是相当高的。根据WIND的统计具备这样概念的公司有50家,分散在不同的行业,现有基本面参差不齐。我们认为具备下面几个特征的公司是值得重点关注的:一是投资金额大,投资份额多,创投盈利贡献大;二是参股创投公司实力雄厚,储备项目较多的企业(下表列出了2007年中国创业投资机构50强);三是本身基本面尚好,主业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公司。我们在下表中列出了参股创投公司比例在15%以上的上市公司。其中涉及的创投公司中过往业绩较好的有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来源:华泰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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