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资讯中心 | 美股财经 | 股市聚焦 | 交易资讯 | 行业研究 | 精 华集 锦 | 权证 | 期货 | B 股 | 债券 | 新股中心 | 即时解盘 | 机构论市 | 黑马推荐
[论坛] 个股档案 | 在线交流 | 投资学院 | 绝密档案 | 汽车论坛 | 核 心内 参 | 金文 | 股坛 | 博客 | 汽车 | 黑马专家 | 基金公告 | 基金专题 | 基金动态
·炒股专家正在逃逸...
·提前介入3只龙头黑马
·强力推荐今日涨停股
·免费:3只黑马大公开!
·(绝密)即将暴涨三大牛股
·天天:③只涨停股大公开
·天天送三只涨停板100%
·金字塔公开3只飙升牛股
 行业研究 | 股市聚焦 | 国内财经 | 国外财经 | 黑马推荐 | 基金公告 | 基金动态
 基金理财 | 我的基金 | 基金评级 | 基金观察 | 基金知识 | 基金动态 | 基金专题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国内财经 >> 正文
股票/基金 新闻 论坛
国土资源部:资源税改革已有初步方案
源自:南方日报 时间:2008-3-15 9:17:00
 
今日股市三大猜想及策略
[港股咨讯][是假消息还能掀大浪?]
九机构论市:反弹不会就此结束
[基金净值][证监会计划出新招]
在政策面及消息面的利空夹击下,银行股成为昨日股市暴跌的重灾区…… [详细]

  昨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汪民、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贾其海在两会大会新闻中心就“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
  资源性产品税费以前不合理
  谈到资源性产品的税率调整,汪民说,资源性产品的税费以前是不合理的。原来矿业是惨淡经营,这几年矿产品价格持续走高,所以,应当在价格中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反映它的安全、环境成本。其中还有一些细节情况,可能大家不太清楚,这个我们叫做税费调整,包括我们收取一些费用的调整,像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税,是为了遏制圈而不探、跑马占地。这个标准当时是1998年制定的,探矿权每平方公里前三年每年收取100块钱,从第四年起,每年增加100块钱,但最高不超过500块钱。采矿权使用税,每平方公里每年收取1000块钱。这样的收取标准,在新的形势下显然难以起到它应有的经济调节作用。所以,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我们配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开展了广泛的调研,反复研讨,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方案。
  两年关闭矿山4.6万多处
  据汪民介绍,国土资源部等九个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两年多来共查处无证勘查1350多起,无证开采11.5万多起,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4.6万多处;全国共有3200多个矿区编制完成整合实施方案,约1750个矿区完成了整合任务,减少矿业权1.47万个。
  汪民指出,矿产资源开发整顿规范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治乱成果还不巩固,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清查处理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污染破坏矿山环境和越权审批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促进矿山开发合理布局。
  闲置土地清理今年6月完成
  在谈到打击囤地囤房问题时,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说,从国土资源部来说,要依法行政,“囤地”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但是关于闲置土地,法律有明确界定。什么叫闲置土地?一种是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没有开工的,或者是没有规定合同期而发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第二种是拿了地之后,连续中断开发一年,开工面积不到1/3。对这两种行为,法律有明确规定,国土资源部正在调查处理。按照去年国务院的要求,我们发了一个通知,要求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到今年6月份完成。上一轮的闲置用地清理是2004年开始的,通过这几年消耗改革了一部分。特别是去年以后,在东莞,闲置地的清理,这么多年来整个闲置地是4.57万亩,通过去年一年的闲置盘活,共盘活4.3万亩,接近94.1%。对这些地,要进行依法依规的严肃处理。
  政府拿地前须先付成本
  关于房地产巨头涉嫌零地价拿地问题,廖永林说,按照土地出让的标准程序,政府通过征收、征用或者把撤下来的地开发完了以后去卖,在前期,政府征收征用的都应该算是政府成本。同时,我们同财政部出台了土地收购储备的资金管理办法,同时也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出台了土地收购办法,这里规定政府拿地以前,应该先付掉成本,然后再进入市场进行招牌挂。欣华任民
谢国忠:世界经济正在硬着陆 中国降息走不通 (10-10)
专家呼吁设立“抄底机制”关注美国金融危机 (10-10)
三中全会昨日召开 农村金融改革彰显两大看点 (10-10)
中国学界开出“七次降息”猛药 以防经济下滑 (10-10)
[ 郑重声明 ][ 打印本页 ][ 去论坛 ][ 关闭窗口 ]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股天下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文不作为投资的依据,仅供参考,据此入市,风险自担。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股天下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关闭
更多关于 [ 财经 ] 的新闻
 | 高手博客
 |TOP10 热帖排行
 | TOP10 个股
[更多]   | 个股推荐
[更多]   | 论坛最新精彩推荐
[更多]   | 机构论市
[更多]   | 要闻排行
[更多]   | 热销车型推荐
[更多]   | 热门推荐
关于股天下 | 招聘信息 | 网址地图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示 | 广告合作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010-59306700、010-59306699(webmaster※gutx.com 请把※换成@)
京ICP证041066号 版权所有 北京股天下资讯有限公司 将本站设置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 gutx.com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